明年5月17日核三廠二號機停機後,台灣將正式告別核電,成為亞洲第一個「曾使用核電而廢核」的國家,不過,台灣半導體業與AI產業用電需求日增,我們在能源轉型與減碳責任上,還有很大努力空間。
核四從1980年動工至2014年被(馬政府)封存,歷時30餘年、建廠總經費達2838億元,結果連一度電也沒發出去,卻幾乎撕裂了整個台灣社會,核四一案足以印證「以核減碳」不可行,「非核減碳」才是台灣能源轉型的正確解答。
就現實而言,「以核減碳」也是行不通的,因為沒有地方縣市會同意在其境內新設核電機組或核廢料處置場,更重要的,是「以核減碳」係將有限資源投注在核電上,如此勢必遲滯再生能源發展,國際能源研究早已證實,曾經大量推動核電的國家,其減碳成效往往不如預期。
核四案幾乎撕裂台灣社會,卻沒發過一度電,足以印證「以核減碳」不可行。示意圖/反核部隊臉書台灣自2016年啟動以「減煤、增氣、展綠、非核」為方向的能源轉型,至2023年底,台電火力電廠空污排放總量已降至52萬公噸,相較於2008年至2015年的80萬公噸,減少35%,但因總體用電量增加,得之不易的減碳成果被部分抵銷,因此2023年的電力排碳係數0.494公斤CO 2 /度,較2022年僅下降0.001,但相比2017年的0.554公斤CO 2 /度則大幅下降10.8%。
能源署統計亦指出,2017年至2020年的電力排碳係數呈逐年下降之勢,分別為0.554、0.533、0.509以及0.502,2021年為穩定供電而提高燃煤發電占比,致使電力排碳係數回升至0.509,可見我們在能源轉型的步調與執行方法仍待加強。
期盼政府更積極推展再生能源與深度節能,以落實非核減碳的永續台灣。示意圖/經新聞官網另方面,相對於台灣迄今未能提出廢止燃煤發電的確切期程,今年9月英國已結束142年的燃煤發電,成為最先落實廢止燃煤發電的國家,至於英國的深度去碳化進程(溫室氣體排放量目前已降至1990年的1/2以下),除了有效降低燃煤(註1)及核能發電(註2)占比,更重要的是大力推展再生能源,至2023年為止,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已提升至46%,其中風電占比26%。
當務之急是,各式技術成熟的再生能源、儲能與電網翻新必須採取「公對公」模式簡化流程,杜絕弊端並兼顧公正轉型與生態環保,如此才能獲得人民的信任,加速建置與規模化推展再生能源與深度節能。
台灣社會歷經數十年的辯論,終於達成「非核家園」共識,毫無疑問地,我們正走在非核能源轉型與淨零碳排的正確大道上,期盼政府更積極推展再生能源與深度節能,以落實非核減碳的永續台灣。
附註
註1:從1998年到2023年,燃媒與天然氣發電分別占比約1/3。
註2:2023年核能發電占比已從1998年的26%降至13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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